K师发了一博:遭遇提问:编目外包不是图书馆核心能力外包吗?
为了让没注册书社会的人也能看到K师的精彩论述,引用如下:
“编目外包不是图书馆核心能力外包吗?这样的话我们还有什么核心能力?(注:这是原始问题)
这只是一种行业形态(处理流程)的变化,核心能力依旧在我们这里:外包的要求是我们提,外包的标准是我们制定(你如果要放弃,也没办法),最终的产品和服务由我们提供(这是关键所在,意味着我们必须做好产品或者服务)。这样的外包越多,整合上下游行业的能力越强,越有助于我们核心能力的加强。只是我们在发展外包的同时,不能心态封闭,目光短浅,应该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方法,参与甚至领导行业整合。
像虚拟企业一样,最后的核心能力可能在组合,在管理,在品牌。”
K师的思路很有创意,言图书馆应通过编目外包领导上下游行业的整合。我观此问有一前提,即编目是图书馆的核心能力。
关于什么是图书馆的核心能力,业界争论已久,莫衷一是,记得《图书馆杂志》曾有专题研讨。李雪丽在《基于信息资源集藏与整序的动态优势公益服务》(图书馆杂志,2008.7)一文中整理了图书馆核心能力的四类主流观点,分别是:
该文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种综合观点,即图书馆核心能力是基于信息资源集藏与整序的动态优势公益服务,我比较倾向于这种观点,即图书馆的核心能力是对文献资源的集藏、整序与服务能力。
按照这个观点,编目属于整序这个环节。长久以来,文献编目也是图书馆学最核心的一部分内容,我甚至觉得,如果没有编目,图书馆学的内容完全是其他学科知识的混搭。
那么需要担心编目外包导致图书馆核心能力的减弱吗?我觉得大可不必,首先,信息资源的整序不仅仅体现在编目上,在目前的信息环境下,越来越多的数字资源需要图书馆去进行集藏、挖掘、整合和管理,很多图书馆都开展了数字资源编目的工作,而编目外包一般只针对纸质文献;其次,外包的只是编目的操作部分,编目的规则(分类法)仍然是由图书馆行业制定的,正所谓,谁掌握了标准,谁才掌握了话语权,所以,图书馆研究元数据是正道;最后,图书馆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安排,为公众提供的信息获取与保障服务才是核心能力的终极体现,文献资源的集藏、整序与服务是缺一不可的连续作用的环节,只具备其中一项功能不可能动摇图书馆的核心能力。
所以我们不用担心编目外包就是图书馆核心能力的外包,倒是可以操心一下编目外包后怎么保证编目数据的质量这个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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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izhaokfc:我们会不会被上下游行业整合呢?
Keven :你不挣钱,只花钱,谁来整合你?找死啊!
在书社会中本文的留言摘选:


谢谢云影的贴子,很有启发。
补充一点:我的“编目”,其实泛指一切图书馆的信息(知识)组织工作,如元数据编制、主题性编目等,当然也包括数字图书馆可能引入的自动聚类、根据用户相关反馈以及2.0的UGC而对资源(用户信息也是一种资源)进行的静态或者动态组织,但是不包括参考咨询之类的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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